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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儿?”我笑着问道。
“就在盥洗室里,”他回答说,“真的,我没有开玩笑。”他看到我有些疑惑的神色,就继续说道,“我刚刚就到那里去了,它已经被我拿出来了,就放在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中。快走,伙计,咱们得试试这把钥匙能否对得上锁。”
我们尽可能地放轻脚步,沿着楼梯走下去,出去之后,明媚的晨曦一下子笼罩了我们。马车已经套好,在路边停着,等在马头一旁的马童尚未穿好衣服。我们两人马上跳上车,沿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走动着几辆农村的大车,它们正往城里运蔬菜。路两侧有着一排排的别墅,但却寂静无声,死气沉沉,恍似梦中的城市。
“在某些方面看来这似乎是桩奇案,”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催马向前奔驰,“我承认我一度像鼹鼠一样瞎。但学聪明虽然晚点,总要好于不学。”
在我们的马车经过萨里附近的街道时,即使是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也还在睡眼惺忪地看着窗外的曙光。飞速驶过滑铁卢桥,马车走上了威灵顿大街,然后急转向右,来到了布街。我的朋友为警务人员所熟识,因此门旁的两个巡捕都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把马头牵住,另一个就把我们带进去。
“现在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是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哈!布雷兹特里特,你好啊!”一位身体强壮,体形魁伟的巡官正走在石板坡的甬道上,他头上戴了顶鸭舌便帽,身着盘花纽扣夹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请来我的屋子。”
这间房子类似于一个小小的办公室,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就在桌上放着,墙上的一架电话凸出着。巡官在桌前坐下。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来的目的是乞丐休·布恩。这个人是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的嫌疑人。”
“没错,这里关押的人中是有这么个人。”
“这我都知道。他现在就在这儿吗?”
“应该在单人牢房。”
“他很规矩吗?”
“还不错,一点都不捣乱。只是这坏蛋太脏了。”
“脏?”
“是的,我们仅仅能让他洗洗手。他那张脸简直像个补锅匠一样黑。哼,等到他的案子确定,一定要让他按监狱规定洗澡。我想,要是您见了他,也会同意我让他洗澡的建议。”
“我这就想见见他。”
“您真的要见他吗?那不难。跟我一起来。您的提包就撂在这里吧。”
“不用,我还是拿着它比较好。”
“那好吧,请这边走!”他带着我们穿过一条甬道,把一道上闩的门打开,走下一条盘旋着的楼梯,一直引我们到了一处有着刷白灰的墙的走廊,一排牢房就在墙的两侧。
“他的牢房在右手的第三个门。”巡官一边往里瞧着,一边说道。
“他好像睡着了,”他说,“你在外面就能看清楚。”
我们两人透过隔栅望去,那个囚犯躺着,脸向外,正在酣睡,呼吸既缓慢又深沉。他身材中等,身着与他的行当相称的粗料子衣服,破烂上衣的裂缝处露出了他贴身的一件染过色的衬衫。正如巡官所说,他的污秽肮脏的确让人难以忍耐。但他脸上的污垢仍然无法掩盖他面容的可憎:一道宽宽的旧伤疤一直从眼边连到下巴,伤疤收缩时上唇的一边就会被向上吊起,三颗牙就露在外面,保持着嗥叫的样子,两眼和前额都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遮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