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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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一向具有侦探家风度的瘦削的雷斯垂德,此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说:“恐怕这件案子要使全城轰动了,先生。我不是什么初来乍到的新手,但是这样怪异的案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葛莱森问他:“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应声答道:“毫无头绪。”

福尔摩斯来到尸体边,跪下来聚精会神地开始检查。

“你们确定没有伤痕?”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探长异口同声地回答:“确实没有。”

“那么我就可以认为,这些血迹一定是别人的喽,也可能是凶手的。如果看成是凶杀案的话,那就会使我想起1834年乌德勒支的范·坚森死时的情景。那个案子你还记得吗,葛莱森?”

“呃……我忘了,先生。”

“你真该重新熟悉一下以往的案件。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新鲜的,所有的事前人都做过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灵敏的手指摸摸这里,按按那里,一会儿又将死人的衣扣解开检查一番。刚才那种茫然的神情又出现在他的眼中。他的检查进行得很快,但是却出人意料的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凑近死者的嘴唇闻了闻,又看了一眼死者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没有被动过吗?”

“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外,没人再动过。”

“那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好了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进屋抬出了死者。就在他们搬起死尸的时候,一只戒指滚落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马上把它拣了起来,似乎是觉得有点儿莫名其妙。

他叫道:“这里一定来过一个女人,这可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一边说着,一边托着戒指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认真观看。毫无疑问,这只朴素的金戒指一定是新娘佩戴的。

葛莱森说:“看来案子更加复杂了,天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就够乱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就知道这只戒指不能帮咱们理清这个案子呢?这么傻看着它是没用的。你在死者的口袋里都发现了什么?”

“都在这里,”葛莱森指着楼梯上放着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根很粗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有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装饰着虎头狗的脑袋,狗眼镶着两颗红宝石。俄国式的名片夹,名片上印的是克利夫兰人伊瑙克·J.德雷伯,名字上的每个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没有钱包。另外还有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除此之外还有两封信——一封的收信人是德雷伯,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寄到什么地方?”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起程的日期。看来这个倒霉的家伙原本打算回纽约的。”

“你们对斯坦节逊这个人作了调查吗?”

“先生,我发现这个名字后就立刻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将信息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但是人现在还没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