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言情小说网,,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若被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
“谁也别去跟踪,罗宾。我想,马修也不会乐意你这么干的。”
罗宾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手机贴在耳边,心想:斯特莱克都没见过她未婚夫,怎么就记住他的名字了呢?以她的经验来看,男人一般都不会记得这种事情。马修就经常忘记别人的名字,连他刚出生的外甥女叫什么他都不记得。不过她想,斯特莱克肯定接受过相关训练,所以能记住这样的细节。
“我干吗需要马修同意,”她说,“管他的,反正又不危险。你也不觉得厄休拉·梅会杀人的……”
(罗宾几不可闻地在最后加了两个字:“对吧?”)
“嗯,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对她的行踪感兴趣。不然可能会让凶手觉得不安,我可不想再有谁被从高处扔下去。”
罗宾可以听到自己薄睡裙下的心怦怦直跳。她想:他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但却不会告诉她。其实她有点害怕知道凶手是谁,一时间根本无法思考。
电话是她打给斯特莱克的。几个小时前,她收到一条短信,说他被强制带去伦敦警察厅了,让她五点钟以后锁好办公室的门。从那以后,罗宾一直都心绪不宁。
“如果你还是睡不着的话,就给他打电话。”马修说。他的语气不是太强烈。在不了解任何细节的情况下,他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还是坚定地站在警察那边。
“听着,我想让你帮我个忙,”斯特莱克说,“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约翰·布里斯托打电话,告诉他罗谢尔的事。”
“好的。”罗宾盯着那个大大的毛绒玩具象说。那个毛绒玩具是八年前她第一次和马修过情人节时,他送给她的礼物。现在,这个送礼物的人正在客厅里看晚间新闻。“你打算做什么?”
“我去派恩伍德的制片厂,跟弗雷迪·贝斯蒂吉聊聊。”
“怎么去?”罗宾说,“他们不会让你靠近他的。”
“不,他们会的。”斯特莱克说。
罗宾挂了电话以后,斯特莱克一动不动地在昏暗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从伦敦警察厅回来的路上,尽管还想着罗谢尔肿胀尸体里那些未消化完的麦当劳,他仍旧毫无障碍地吞掉了两个巨无霸、一大包薯条和一杯麦旋风。此刻,胃里咕噜作响的胀气声,加上这些天来已被他忽略的“十二号”咖啡酒吧低音号的咚咚声,似乎便是他的脉动。
西娅拉·波特凌乱不堪、却非常女性化的公寓,她那娇喘连连的大嘴,以及紧紧缠绕在他背上的白皙长腿……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此刻他脑中全是矮胖庸俗的罗谢尔·奥涅弗德。他还记得她才离开自己五分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打电话的样子。他们把她从河里捞起来的时候,她身上穿的就是当时的那套衣服。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他非常肯定。罗谢尔给凶手打了电话,说她刚和一个私家侦探吃完饭。于是,通过那部亮闪闪的粉红色手机,他们约好晚上见面,一起吃顿饭或喝点什么东西。夜色中,他们溜达到河边。他想到那座灰绿中带金色的哈默史密斯桥,罗谢尔还说自己在那片区域有了一套新公寓。那是个有名的自杀胜地:桥栏矮,下面就是湍急的泰晤士河。而她,是不会游泳的。夜色中,两个争吵的情侣、一辆绝尘而去的汽车、一声尖叫和一片水花。谁看得到?如果凶手意志坚定、运气很好的话,应该没有人看见。而这恰恰是个意志非常坚定、运气极好的人。毫无疑问,辩护律师肯定会要求递减责任[1]。因为在斯特莱克的从业经历中,这样自负而不切实际的凶手并不多见。他想,或许能在病理学上找到一些解释,这应该属于某种躁狂症。但是,他对心理学可不太感兴趣,跟约翰·布里斯托一样,他想要的——是正义!
[1] 指免除患精神病或精神不健全的被告应负的部分罪责。
在幽暗的办公室里,他的思绪突然不受控制地回到过去,想起他最亲的那个人是怎么死的。露西认为,那个人的死影响了斯特莱克的每一场调查,扭曲了他经手的每一件案子。但她错了,大错特错。他和露西的人生以及他们所有的记忆,被明显地分为两个时期:他们的母亲去世之前和去世之后。露西觉得,他是因为莱达的死,因为不相信继父无罪,才跑去参加皇家宪兵队的。他职业生涯中见到的每一具尸体,都会让他想起母亲。见到的每个凶手,似乎也都会让他想起自己的继父。母亲的死驱使他不断调查其他死亡案件中申辩无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