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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看,这个可能性并不是很大,”我说,“恐怕他在行动之前就已经作了远行的准备。”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除非等到他确认这个巢穴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用处,否则他绝对不会轻易放弃。我又想到了另一层面:琼诺赞·斯茂一定会预料到,他同伙的那副古怪面容,不论怎样改装都会引人注目,而且还会让人把他与上诺伍德惨案联系到一起,凭借斯茂的机警,他是不会把这一点忽略的。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要在天黑的时候离开巢穴,而且必须在天亮前赶回来。据斯密司太太所讲,他们在斯密司码头登船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钟,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行人也会增多。所以我觉得,他们是不会走太远的。他们给了斯密司足够的钱,预订了他的汽船,让他不要声张,以便最后远行,然后带着宝物回到老巢。他们在一两日内看看报纸,探听一下风声,再选择一个夜晚在葛雷夫赞德或者肯特大码头乘上已经订好位置的大船,逃到美洲或者其他殖民地去。”
“可是,他不能把这只船也带回老巢呀。”
“当然不能这样做。我认为,虽然这只船还没有被我们找到,可它也绝不会离开太远。站在斯茂的角度,根据他的能力来推测,他会想到:假如真的有警察追踪的话,那么,如果把船开回去或是把它停靠在码头旁边,都会使追踪变得更加容易。那么,如何才能把船隐蔽起来,同时在需要用它的时候不会误事呢?如果我站在他的处境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呢?我认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船开进一个船坞进行小规模修理,这样既可以达到隐蔽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在提前几个小时通知的情况下使用。”
“这看起来好像很简单。”“正因为简单,所以才更容易被人们忽略。于是,我决定沿着这个途径进行侦查。我当即穿了一身水手的衣服,到下游的各个船坞去询问。我问了十五个船坞全都失败了,可是当问到第十六个——杰克勃森船坞时,我得知在两天以前有个装木腿的人把‘曙光’号送到船坞维修船舵。那里的工头对我说:‘就是那个画着红色条纹的船舵,实际上一点儿问题也没有。’正说着,从那边走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失踪的船主茂迪凯·斯密司,他喝了很多酒。我当然不认识他,是他报出了自己的姓名和船的名字,他还说:‘今晚八点我们的船要离开船坞。记住了,八点整。有两位客人要乘船,千万不能耽误。’歹徒一定给了他不少钱,因为他对工人拍着他塞满银币的口袋,叮当直响。我跟踪他走了几步,见他进了一个酒馆。于是,我便返回船坞,在途中恰好遇到了我的一个小助手,于是我就把他安置在那儿,让他盯着汽船。我让他站在船坞出口处,跟他约好,当汽船出坞的时候,他就向我们挥动手帕作为暗号。我们可以在河上歇一会儿,看着他的去路,要是做不到人赃并获,那才怪呢。”
“不管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凶手,你的准备是相当周密的。”琼斯说道,“不过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会派几个精明强干的警察,等到歹徒到达杰克勃森船坞时,就把他们当场擒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