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瑕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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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吗?”

“我敢起誓。”

“行啦,贝尔。你现在可以回家了。”

贝尔走了。奥德尔硕大无朋的下巴落了下来,黑眼珠内露出绝望的神色。

“现在,怎么样,奥德尔?”

他像个摇摇欲坠的拳击手一样,摇着头。“什么怎么样?”

“刚才走出去的人,你以前见过吗?”

“没有!”

“知道他是谁吗?”

“不知道!”

“他是夜班办事员,”探长愉快地说道,“本尼迪克特旅馆的。去过吗?”

“没有!”

“他说,九月三十日星期四晚上十点到十点半之间,在前台见到过你。”

“一派胡言!”

“你到前台去问,有没有个叫做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房客。”

“瞎说八道!”

“你从贝尔那儿打听到房间号码,就上楼去了。是三一四室,奥德尔。还记得吗?这个号码很容易记住的……怎么样?”

奥德尔站了起来。“听着。我是个纳税人,是个本份良民。我不晓得你们这些家伙搞的什么鬼花样。这儿可不是俄国啊!”他大喊大叫,“我有我的权利!来,莉莉,咱们走——他们没资格把咱们扣在这儿!”

这女人听命站起。韦利一步跨到奥德尔后面,看来两人似乎马上就要搏斗了;但是探长示意韦利让开,两眼盯着奥德尔夫妇,他们俩先是缓慢地,继而用敏捷得令人发笑的步伐,向门口走去,两人夺门而出,走掉了。

“派人盯住他们。”奎因探长用最阴沉的声音说道。韦利马上跟在奥德尔夫妇后面出去了。

“我倒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犟头犟脑的证人呢,”桑普森自言自语,“这一切的背后是什么?”

埃勒里喃喃说道:“你听见杰里迈亚·奥德尔先生的话了吧,桑普森?竟说什么苏俄不苏俄。还是那绝妙的老一套赤色宣传。好一个旧俄!咱们这批高贵的公民们要是离开这一套,可怎么得了哟?”

没有人理会他。“事情可棘手了,我敢这样说,”佩珀开口说,“格里姆肖这家伙,必定跟一连串不大正当的名堂纠缠在一块儿。”

探长无可奈何地摊开两手,大家都长时间地默不作声。

然而,正当佩珀和检察官站起来要走的时候,埃勒里轻松地说道:“泰伦斯[2] 讲得好:‘无论遭际如何,吾人处之泰然。’”

在星期一傍晚之前,卡基斯案件始终原封不动,毫无进展,令人心焦。探长忙探长的事——五花八门的事务;埃勒里也忙埃勒里的——他的事务主要是消耗大量的香烟,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册萨福[3] 诗集,信手翻阅,啃读一段,还不时坐在他父亲办公室的皮椅上,心潮起伏地思前想后。看来,泰伦斯上面那句名言,说说简单,实际奉行可就不容易了。

正当奎因探长办完一天的例行公事,打算跟儿子一起回到并不比这里愉快多少的奎因宅邸去时,传来了惊人消息。实际上,探长已经在穿大衣了,佩珀冲进了办公室,兴奋得脸色红彤彤,欣喜欲狂的样子。他把一封信高举过头,挥舞着。

“探长!奎因先生!看看这个吧。”他把信往桌子上一丢,就不停地来回踱步,“刚刚寄到。是寄给桑普森的,你们看看信封就知道了。检察官出去了——秘书拆开后,交来给我。太好啦,你们看吧!”

埃勒里赶快站起来,走到父亲身边。父子俩一起望着信封。它是个廉价信封;地址由打字机打出来;从邮戳来看,它是当天早上投进市中心邮局的。

“唔,唔,是什么信呢?”探长自言自语。他小心翼翼地从信封里抽出信来,信纸跟信封一样廉价。展开一看,信纸上有几行用打字机打出的字句——不署日期,没有称呼,也不具名。老头子大声读了出来,读得很慢:

笔者(信上这样写道)发现了令人兴奋的情况——很有用处,令人兴奋——是关于格里姆肖一案的。地方检察官想必会感兴趣。

情况如下。查一查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老底,应能发现他有个同胞兄弟。然而,你可能有所不知的就是,他的兄弟与调查中的案件密切相关。事实上,此人现在使用的姓名为吉尔伯特·斯隆先生。

“这情况,”佩珀嚷道,“你们认为怎样?”

奎因父子相互对望了一下,再望望佩珀。“如果属实,倒是很有意思,”探长评论道,“不过,也可能无非是一封怪信罢了。”

埃勒里冷静地说:“即使属实,我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大不了的。”

佩珀脸色一沉。“他妈的!”他说,“斯隆一口咬定从来没有见到过格里姆肖,不是吗?如果他们俩是兄弟的话,那就大有文章啦,可不是吗?”

埃勒里摇摇头。“佩珀,有什么文章呢?难道就凭斯隆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有位兄弟是惯犯这样一个事实吗?何况当时正碰上自己兄弟被谋杀这样一个场面呢?没啥了不起的,我看,斯隆之所以矢口否认,无非是出于怕失身份、怕丢面子罢了。”

“唔,未必是这样吧,”佩珀固执己见地说道,“我敢担保检察官的看法跟我相同。探长,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情况呢?”

“第一件事,等你们这两个饭桶辩论透了之后,”探长挖苦地发表意见,“让我们研究看看,从这封信中能找出什么线索来。”他走向内部通话器。“是兰伯特小姐吗?我是奎因探长。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含笑转过身来,“先听听专家的意见吧。”

尤娜·兰伯特来了,是位身材瘦削的少妇,乌黑头发夹着少许油光光的灰色。“奎因探长,什么事呀?”

老头子隔着桌子把信掷给她。“你能从这信里找出什么线索来吗?”

不幸的是,她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她只能指出这样一个事实:信是用一架相当新式而已用旧了的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架打字机上的某几个字体能够清楚辨认出微细的缺欠,除此以外,她讲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情况了。但是,她敢保证,如果再碰到同一架打字机上打出来的任何文件,她准能认得出来。

“好吧,”探长在把尤娜·兰伯特打发走后,发了一阵牢骚,“看来,甚至连专家也不会给我们创造奇迹。”他派韦利警官把信拿到警察总部化验所去拍照并进行指纹检验。

“我得找一找检察官去,”佩珀很不痛快地说道,“把这封信的情况报告给他。”

“去吧,”埃勒里说,“同时你还不妨告诉他,我和我父亲现在立刻就要到第五十四东大街十三号去勘查一下——我们亲自去。”

探长跟佩珀同样的大感意外。“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白痴?诺克斯那所空房子,里特已经查过了——你明明知道的。怎么又想出了这个点子呢?”

“这个点子,”埃勒里答道,“是有些没头没脑,但其目的确实不言而喻。简单一句话,对你所器重的那位里特,我毫不怀疑他的忠诚,但对他的观察力,我总有点儿不大放心。”

“讲得似乎也有道理,”佩珀说,“不管怎样,里特难保没有一点儿疏忽大意。”

“胡说!”探长断然地说,“里特是我最信得过的人员之一啊。”

“我在这儿坐了整整一个下午,”埃勒里长叹一声,“反省自己的差错,也思考这个不断出现难题的复杂案情。我不大能接受你的那个说法,父亲大人:里特是你最信得过的人员之一。Ergo[4] :我决定亲自到现场去探看。”

“你总不见得会认为里特是——”探长大为吃惊。

“凭良心讲,这是套用一句基督教徒的口头禅——非也,”埃勒里回答说,“里特是诚实的,靠得住,有胆量,忠于职守,是本行业中的佼佼者。可惜的是——从今以后,我什么也不相信了,我只相信那位无所不在、不带成见、麻木不仁而洞察一切的大智大慧的全能上帝所赋予我的这双眼睛和这副昏沉沉的大脑。”


[1] 布法罗(Buffalo)在纽约州的极西部。

[2] 泰伦斯(Terence),古罗马喜剧家。

[3] 萨福(Sappho),古希腊抒情女诗人。

[4] 拉丁文:因此。